互联互通测评

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

1

一级(初始级)

15.00 分

评级标准

开始进行数据标准化工作,初步实现部分业务系统的数据采集和存储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<30%
共享文档生成 初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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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二级(已管理级)

30.00 分

评级标准

制定数据标准管理流程,各业务系统能够按照标准进行数据交换,实现基本的院内数据共享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30%-50%
共享文档生成 基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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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三级(已定义级)

50.00 分

评级标准

建立较完善的标准化体系,主要业务系统完成数据标准化改造。可以按需生成标准共享文档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50%-70%
共享文档生成 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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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四级乙等(已管理量化级)

65.00 分

评级标准

建立较完善的标准体系,实现信息平台统一管理。可共享文档规范生成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70%-85%
共享文档生成 完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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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四级甲等(已管理量化级高)

80.00 分

评级标准

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成熟,实现院内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。共享文档生成规范且完备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85%-95%
共享文档生成 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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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
五级乙等(优化级)

90.00 分

评级标准

实现区域信息共享互通,支持跨机构的医疗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95%-100%
共享文档生成 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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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五级甲等(优化级高)

100.00 分

评级标准

全面实现互联互通,支持医疗健康大数据深度应用和智慧决策。

关键指标

数据标准化率 100%
共享文档生成 卓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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