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合并肺结核

感染科妇产科中医呼吸科 1 次浏览 参考来源

疾病简介

妊娠合并肺结核是呼吸系统慢性传染病的一种,由结核杆菌引起,高发于生育年龄女性。其发生率约为5%~7%。英文名:pregnancyassociatedwithpulmonarytuberculosis发病部位:肺部就诊科室:感染科妇产科中医呼吸科症状:妊娠期出现低热、咳嗽、乏力、盗汗、消瘦、肺尖部可听到湿啰音多发人群:孕妇治疗手段:产前保健、药物治疗、产科孕期处理并发疾病:细菌性肺炎肺间质纤维化(炎症后)肺念珠菌病肺外结核是否遗传:否是否传染:是

症状表现

症状在妊娠期间,孕妇出现低热、咳嗽、乏力、盗汗、消瘦、肺尖部可听到湿啰音等现象。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如若怀孕,极可能使病情加速恶化。中、重度患者在妊娠与分娩过程中均会加剧结核病情恶化。尤其重症患者可能因疾病而慢性缺氧,导致早产甚至死胎的发生。

病因

病因妊娠合并肺结核因孕妇感染结核杆菌引起。妊娠期间,孕妇体内代谢功能紊乱,导致内分泌失调以及机体免疫力降低;此外,卵巢分泌激素增加,甲状腺代谢加快,肾上腺皮质激素量剧增等,肺部长期呈现充血状态,因此结核杆菌易于感染、扩散,最终导致了妊娠期合并肺结核。

检查

检查痰抗酸杆菌涂片;结核菌素试验;X线检查(慎做)。

诊断

诊断在妊娠期间,如若孕妇出现低热、咳嗽、乏力、盗汗、消瘦、肺尖部可听到湿啰音等现象。为检验是否患有肺结核,采用痰检抗酸杆菌进行诊断。可疑患者进行皮试,先用1/10万稀释液,若显阴性,再用1/万稀释液,如仍为阴性,则未患结核。反之若呈强阳性,确诊为肺结核病人,则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从而找结核菌,或是收集24h痰浓缩检菌。如有必要,可采用药敏试验或痰结核菌培养。

治疗

治疗加强并关注产前保健采取药物治疗。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一线药物为异烟肼(INH)及乙胺丁醇,此外可采用维生素B6用于减弱INH对胎儿潜在的神经毒性。二线药物则以利福平,卡那霉素以及氨硫脲为主。其中利福平适用于孕期16周之后。对于伴有高热、毒性症状明显的患者,可用对氨水杨酸加于5%葡萄糖液中,每日静脉滴注,持续1~2个月。待病情好转后,再选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。产科孕期处理。注意保暖,增加营养,充足休息,防止宫缩乏力。适时助产。

预后

预后产后防治出血等感染。如若产后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,应及时考虑是否有肺结核病灶的扩散。新生儿应接种卡介苗,哺乳妇女应继续服抗结核药。

预防

预防加强卫生教育宣传。完善卡介苗的接种督查工作。加强产前检查。女性应在妊娠前进行胸部X线检查。若患者处于肺结核活动期间则需避免妊娠。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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