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疹性毳毛囊肿
疾病简介
发疹性毳毛囊肿表现为全身多部位发作的淡红色或者淡黄色小丘疹,单个小丘疹呈脐窝状,表面顶端有结痂,质地较软,触之有弹性,病灶多位于躯干或者四肢部位皮肤,呈现相当的自限性。英文名:eruptivevellushaircysts发病部位:全身皮肤就诊科室:皮肤科症状:丘疹囊肿多发人群:成人治疗手段: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是否遗传:否是否传染:否
症状表现
症状患者表现为全身多部位发作的淡红色或者淡黄色的小丘疹,大小约与黄豆相同,在1~2mm之间,呈现散发或者聚集式发作样,病情初期往往为零星的在患处分布,患者无自觉,随着病情发展零散的小丘疹聚集形成片状,单个的小丘疹呈现脐窝状,同时表面顶端有结痂生成,质地较软,触之有弹性,病灶多位于躯干或者四肢部位皮肤,呈现相当的自限性,即本病在不干预的情况下若无恶变化可自行痊愈。同时本病极易于其他疾病伴发,如脂囊瘤、角栓病还有厚甲症等等。
病因
病因目前在临床上本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明确,但是根据临床病理分析还有患者体格检查可从几方面进行推论。(1)本病的致病因素与环境因素还有饮食因素有密切关系,长期处于湿热潮湿的环境中,皮肤中极易蓄积油脂,导致毛囊堵塞,使毛发毛囊出现阻塞性的损坏,最终导致囊肿和病情的发作。(2)同时临床上目前认为该病的发生于常染色体致病基因遗传有关,即该病为常染色体显形遗传病,患者初生和年幼时常不发病,在12~15岁青春期时,受环境或自身因素影响常导致病情发作。流行病学研究证明该病在人群中具有典型的家族聚集倾向,也证明该病为遗传性疾病。
检查
检查(1)体格检查:患者表现为全身多部位发作的淡红色或者淡黄色的小丘疹,大小约与黄豆相同,在1~2mm之间,呈现散发或者聚集式发作样,病情初期往往为零星的在患处分布,患者无自觉,随着病情发展零散的小丘疹聚集形成片状,单个的小丘疹呈现脐窝状,同时表面顶端有结痂生成,质地较软,触之有弹性,病灶多位于躯干或者四肢部位皮肤,呈现相当的自限性,即本病在不干预的情况下若无恶变化可自行痊愈。同时本病极易于其他疾病伴发,如脂囊瘤、角栓病还有厚甲症等等。(2)实验室检查:组织病理学检查可发现囊肿常常位于真皮层,且位于中上部,其壁往往较薄,与复层鳞状表皮毗邻,同时可发现颗粒层有明显变薄现象,而且可发现特征性的毳毛。
诊断
诊断根据体格检查结果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可做诊断。(1)组织病理学检查可发现囊肿常常位于真皮层,且位于中上部,其壁往往较薄,与复层鳞状表皮毗邻,同时可发现颗粒层有明显变薄现象,而且可发现特征性的毳毛。(2)患者表现为全身多部位发作的淡红色或者淡黄色的小丘疹,大小约与黄豆相同,在1~2mm之间,呈现散发或者聚集式发作样,病情初期往往为零星的在患处分布,患者无自觉,随着病情发展零散的小丘疹聚集形成片状,单个的小丘疹呈现脐窝状,同时表面顶端有结痂生成,质地较软,触之有弹性,病灶多位于躯干或者四肢部位皮肤,呈现相当的自限性,即本病在不干预的情况下若无恶变化可自行痊愈。同时本病极易于其他疾病伴发,如脂囊瘤、角栓病还有厚甲症等等。同时本病需与其他类似疾病相鉴别,如脂囊瘤等,也表现为囊肿样皮损,但本病的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较为特殊,囊肿常常位于中上层,可做鉴别诊断。
治疗
治疗本病因无明确的病因结论,故而不了解其发病机制也就没有对症治疗的有效方法,主要采取手术切除患处部位丘疹和囊肿的治疗方式,再辅以药物恢复治疗,若有感染情况发生则需进行抗菌抗病毒处理,没有也应进行预防性抗菌治疗。若本病得以确诊且患处检查症状明显,患者体征表现明显异常,则需尽快安排手术予以患处囊肿的手术切除,宜早不宜晚,因恢复较难,术中和术后都需避免病原菌感染,必要时可选用β类酰胺类抗生素如头孢等进行抗菌治疗,若是本病合并有较为明显的感染症状,待囊肿液做细菌学检查阳性结果后可采取抗菌治疗,如使用罗红霉素、庆大霉素和头孢等常见抗生素治疗,用于稳定病情,待到感染情况得以控制后可行手术切除。
预后
预后本病为先天性因素导致的疾病,但具有相当的自限性,未有恶化的情况下不加干预也可自行痊愈,囊肿情况若早发现,施以手术切除后可治愈,病情持续时间越长对患者越不利,极易感染其他病原菌导致感染病发,或者是并发其他其他肺性、支气管性疾病,甚至有影响心脏、肝肾等部位的可能,同时患者若并发有扁桃体炎或者鼻窦炎等病情着,也应积极治疗此并发症,对于本病的缓解和治疗效果显著。
预防
预防本病可因胚胎阶段的环境、母婴、饮食等不利因素导致先天性的气管发育异常,故孕妇妊娠阶段需定期体检,早发现早治疗,季节变化,昼夜温度变化等应注意防护措施,维持机体正常免疫系统。排除易感疾病的各类因素,如饮食上忌辛辣,忌酗酒。同时,增强体质,保持精神愉快,注意锻炼,合理营养,提高机体免疫力。同时普通人群也要避免寒冷刺激气管,可有效避免后天的病发。
参考资料
马东来.万东芳.方凯,发疹性毳毛囊肿1例,临床皮肤科杂志【J】,2002,31(5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