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毒中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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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简介

肉毒中毒一般是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被肉毒梭菌牙胞污染而产生毒素,被人食入后发生的中毒。该病是单纯的毒素中毒,而非细菌感染。本病胃肠道症状少见,主要为神经末梢麻痹。治疗及时,病死率可从70%降低至10%。别名:香肠中毒foodpoisoningofneuraltype英文名:发病部位:神经系统就诊科室:内科症状:头痛眼肌麻痹咽部肌肉运动障碍呼吸困难多发人群:无特殊人群治疗手段:药物治疗并发疾病:呼吸困难未特指的呼吸衰竭是否遗传:否是否传染:否

症状表现

症状肉毒中毒的临床表现与其他食物中毒不同,胃肠道症状很少见。主要为神经末梢麻痹。潜伏期可短至数小时,先有一般不典型的乏力、头痛等症状,接着出现复视、斜视、眼睑下垂等眼肌麻痹症状,接着可出现吞咽、咀嚼困难、口干、口齿不清等咽部肌肉麻痹症状,进而膈肌麻痹、呼吸困难,直到呼吸停止导致死亡。很少见肢体麻痹。一般不发热,患者神志清楚。诊断治疗不及时,病死率可高达70%,如能及时给予有效治疗,病死率可降至10%。存活患者恢复十分缓慢,可从几个月到几年,才慢慢恢复正常。

病因

病因致病物质为肉毒梭菌所产生的肉毒毒素,是已知最剧烈的毒物,毒性比氰化钾强1万倍。一般在食物制作过程中污染,制成后食物又未彻底灭菌,产生毒素,食前未加热,从而产生中毒。我国新疆发生较多,80%以上为发酵豆制品引起。

检查

检查1.细菌检测:取患者粪便、剩余食物可分离出细菌。方法是先将标本80℃加热10分钟,杀死标本中所有的细菌繁殖体,再用加热标本进行厌氧培养可培养出肉毒梭菌。2.毒素检测:取患者粪便、食物和血清为标本检测肉毒毒素活性为阳性。方法是将培养物滤液或食物悬液上清液分成两份,其中一份与抗毒素混合,然后分别注射小鼠腹腔,如果抗毒素处理小鼠得到保护表明有毒素存在。3.肌电图检查:有肌纤维颤动,单次刺激反应降低,多次反复刺激电势反而增高,有短持续期小波幅多相运动、电势增加等特点。

诊断

诊断1.摄入可疑食物史:如臭豆腐、豆瓣酱、甜面酱、罐头等。如同食者集体发作则高度提示食物中毒。2.有神经末梢麻痹症状:如复视、眼睑下垂、吞咽困难、口齿不清、呼吸困难等。3.肌电图检查:有肌纤维颤动,单次刺激反应降低,多次反复刺激电势反而增高,有短持续期小波幅多相运动、电势增加等特点,有助于本病诊断。4.确诊有赖于毒素检测阳性及分离出致病菌。5.本病应与毒蕈中毒、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、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炎等相鉴别。

治疗

治疗1.对患者应尽早根据症状作出诊断,迅速注射A、B、E三型多价抗毒素。在毒型未能鉴定之前应给予多价抗毒素(A,B,E混合三联抗毒素)5万~10万U,一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,6h后重复给药。当毒素型别明确时,应采用同型抗毒素血清注射。2.其他治疗:确诊或疑似肉毒中毒时,可用5%碳酸氢钠或1∶4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,清除摄入的毒素;有吞咽困难者应予鼻饲饮食或者静脉滴注每天必需的液体、电解质及其他营养;发生呼吸衰竭,应尽早使用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;积极防治呼吸道感染等。

预后

预后肉毒毒素为剧烈的神经外毒素,中毒者死亡率高,预后极差,但如能及时诊断治疗,可明显降低死亡率。但存活者恢复十分缓慢。本病重在预防。

预防

预防1.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监督。罐头食品顶部膨出现象或有变质者均应禁止出售。2.个人防护包括低温保存食品,防止芽胞发芽。不食用腐烂变质食物。肉毒毒素不耐热,煮沸1分钟,80℃加热食品20分钟,即可破坏毒素。因此,食前应加热烹调。

参考资料

肉毒中毒